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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拍卖扣押物品抵缴税款

1999-12-03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赵 鹏 通讯员 何健辉 我有话说

本报讯经过紧张激烈的竞买,某摄影公司的摄影器材以6100元落槌成交。这是北京市地税系统日前首次以拍卖方式取得收入抵缴税款。

据反映某公司经营影视策划、摄影、摄像等业务活动取得收入有未缴纳税款的问题。经东城区地税局检查发现确有其事。按规定,责令其补交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4000余元。但该公司逾期仍欠缴税款10500元,且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为此,东城区地税局其扣押了相当于税款价值的物品并决定拍卖扣押的物品,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未缴的税款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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